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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4/8/30 11:45: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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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8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贾永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任永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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