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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发布日期:2024/7/24 16:57: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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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名称变更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将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辉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辉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一升、何涛辞去陇南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赵一升辞去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何涛辞去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何涛的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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