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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陇南地区人大联络处时期
发布日期:2024/1/5 8:51: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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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陇南地区人大联络处时期
(1985.03—1991.03)
第一章 机构沿革
1985年3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武都地区联络处成立,县级建制。6月,因区划变动改名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陇南地区联络处。8月,根据省委批转省人大《关于建议在各地区设立人大常委会联络处》通知中的有关精神,中共陇南地委决定,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陇南地区联络处对内为地委人大工作处,共为一套机构,由一名地委副书记兼任主任,配备专职副主任(处长)1名,负责联络处日常工作,编制5人,受省人大常委会和地委的双重领导。
联络处主任
张汉相(兼)(1985.03—1987.03)
郭正田(兼)(1987.03—1990.05)
联络处副主任、人大工作处处长
权维洲(1985.10—1991.03,主持工作)
张汉相,男,汉族,1932年6月生,甘肃岷县人,195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3月参加工作,初中学历。1952年3月岷县台子乡政府、西川区政府、岷县县政府工作;1956年6月武都专署监察处工作;1957年2月甘肃省委党校学习;1958年8月康县、武都县政府秘书、办公室主任;1966年1月武都县副县长、兼洛塘区区长,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县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6月舟曲县委书记;1980年7月甘南州委秘书长;1981年8月武都地委秘书长;1982年5月武都行署副专员;1985年3月武都地委副书记、兼武都地区人大联络处主任;1985年6月陇南地委副书记、兼陇南地区人大联络处主任;1986年10月调任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
郭正田,男,汉族,1939年6月生,甘肃徽县人,196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61年10月成县师范教师、校团委书记(期间:在省委党校学习一期);1969年5月武都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工作;1974年武都地委组织部秘书;1980年12月武都地区文教局副局长(期间:在省教育行政班学习一期);1983年5月武都地委副书记、陇南地委副书记;1987年3月陇南地委副书记、兼陇南地区人大联络处主任(期间:在中央党校学习一期,在省委党校学习两期);1990年5月调任兰州医学院党委书记。中共甘肃省第八次、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第七届、第八届委员。
权维洲(简历详见15页陇南地区人大工委时期领导简介)
第二章 主要工作
陇南地区人大联络处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地委领导下,按照省人大安排,立足陇南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积极主动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和在本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汇报地委并组织召开全区人大工作座谈会,为推动陇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节 联系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县人大常委会是联络处的一项重要工作。陇南地区人大联络处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每年由主任、副主任带队,走访联系各县人大常委会,传达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精神,了解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这一时期,汇报地委并连续三年组织召开人大工作座谈会,组织交流经验,相互沟通信息,整体提升了全区人大工作水平。
1985年9月13日至16日,地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在武都召开。地区人大联络处,地委政法委、组织部、统战部,行署办、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办公室主任30多人参加会议。地委副书记、联络处主任张汉相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学习了中央(1984)8号、(1984)9号文件,加深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两次讲话精神,总结交流了各县人大常委会近5年来的工作经验,讨论研究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问题。会议结束后,地委以(1985)22号文件印发了张汉相同志的讲话,并向全区各级党委提出了加强县人大工作和机关建设的3条具体意见。会后,各县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提出了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
1986年8月12日至14日,地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在文县召开。地区人大联络处,地委政法委、宣传部,地县人民法院、地县检察院、地区司法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办公室主任40多人参加会议。这次会议是地委继上年人大工作座谈会之后,第二次专题研究全区人大工作的会议。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必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通知》(中办〔1986〕18号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汇报交流了一年来人大工作的经验;讨论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和加强全区法制建设及在新形势下搞好人大工作的问题。地委书记张学忠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后如何搞好人大工作讲了重要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帮助人大理顺各方面关系,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有效推进全区人大工作。
1987年9月22日至25日,地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在西和县召开。地委秘书处、地区人大联络处、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司法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办公室主任3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学习讨论了省委批转省人大党组《关于省七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报告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在省人大工作研究班上的讲话;围绕强化人大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心议题,总结交流了地委第二次人大工作座谈会以来人大工作的经验,讨论研究了全年工作。地委副书记、联络处主任郭正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各县要真正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人大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在具体工作上:一是研究讨论人大工作;二是凡应由人大决定和办理的事项,党委应放手大胆地由人大去办;三是凡应由人大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在提出建议时应事先征求人大的意见;四是要注意解决好人大机关干部工作和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第二节 联系在本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
联络处高度重视联系代表工作,每年由主任、副主任带领工作人员,走访两次在本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通报人大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坚持向代表通报政情,印送有关文件和资料,为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区情和人大工作动态,更好地履行职务提供条件。对需要审议的重大事项,一般都提前书面送达代表,以便代表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期间,组织在本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9次,助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有效推动了相关工作。1986年2月,组织在陇南的全国人大代表张星衡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就武都县教育工作进行了为期13天的视察。视察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拨一定的教师代培费、有计划地培训现有教师、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保证有一定数额的毕业生到贫困山区工作和任教、对贫困山区教育经费给予优惠和照顾等建议。1988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谦卿带领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文正一行7人就陇南地区教科文卫工作进行了为期半月的视察,联络处配合开展了工作。视察组现场察看了9县24个乡镇、28所学校、19所卫生院及一些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在听取地、县工作汇报后,对我区教科文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6条建议。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每年省人代会召开前,联络处组织在本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就地进行10天左右的专题视察和调查,深入基层,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准备提交大会的有关议案和意见、建议,为参加好省人代会、执行好代表职务做好准备。
第三节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是人大联络处的一项重要职责。联络处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本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就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即1988年6月启动,12月中旬结束,用半年时间在全区开展了主要内容为1980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通过的与我区各方面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及本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婚姻法、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等1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这次执法检查是人大联络处设立以来开展的第一次大规模执法检查,地县党委高度重视,各级人大全力以赴,在当时产生了较大反响和效果,既是对法律法规的一次有效普及,又是对人大工作的一次深入宣传。1988年6月23日,地委、行署召开电话会议,部署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委、政府及地区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地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郭正田主持会议并讲话,联络处副主任权维洲就执法检查讲了具体安排意见,行署副专员周国庆对政府各执法部门做好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具体安排是:执法检查工作从6月开始,12月中旬结束;分宣传教育、自查自纠、互相抽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按照分级分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负责实施谁负责检查的原则,采取抓点促面、点面结合的方法进行。地委成立了全区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郭正田任组长、周国庆任副组长,苏为禹、刘玉章、权维洲、袁效宏、曾琳、张寿康、龙映明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权维洲任办公室主任、袁效宏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人大联络处。期间,地委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7月26日,领导小组召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听取了地直各执法部门近一段时间执法检查情况汇报。8月9日至12日,地委在政法工作会议上专门安排一天时间,汇报交流了各县两个月来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地直各执法部门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安排。10月7日,领导小组召开了地直单位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各执法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自查自纠情况,通报了全区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地委副书记郝洪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严肃认真搞好互查抽查工作;坚决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增强透明度,加强舆论监督;要把执法检查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11月14日,地委、行署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全区执法检查互查、抽查和验收工作,地委副书记郝洪涛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行署副专员周国庆讲话,就如何搞好抽查验收工作讲了重要意见,重点强调要把执法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治理整顿工作、物价税收大检查、清理整顿外汇信贷工作相结合,与普法教育和廉政工作相结合,要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使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地区执法检查小组重点抽查了徽县、成县。这次全区执法检查共查出各类案件和问题3361件(条),截至12月中旬活动结束时,已处理或纠正3199件(条),占总数的95.18﹪,其余正在进一步办理。1989年2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陇南地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989年下半年,根据省人大有关要求,联络处把《示威游行法》的贯彻实施作为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公、检、法、司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联络处和各县人大机关运转正常,工作人员没有参加任何非组织活动。
第四节 组织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联络处组织指导了1986年底至1987年初、1989年底至1990年初的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选举任务。
第一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1986年10月开始,1987年4月结束。1986年10月下旬,联络处汇报地委组织召开了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成立了换届选举委员会,设立了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全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把这次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了一次广泛的民主与法制教育,提高了广大选民的参选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这次县乡换届选举共登记选民1291147人,占选民总人数的56.7﹪,直接参加投票选举的1168186人,参选率为90.5﹪。本次换届选举,全区共抽调干部1226人,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以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为主要内容,培训选举骨干近2万人,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在选举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放手让选民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出县人大代表1666人、乡镇人大代表11887人,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乡人大、政府班子和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1989年8月开始,1990年3月结束。这次换届选举,省上没有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对全省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1989年9月下旬,联络处汇报地委组织召开了全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县乡分别成立了选举委员会,负责指导本级换届选举工作。各县都采取分片集中、短期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办法培训选举骨干,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乡人大、政府班子和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这次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中,从三个方面改进了对代表候选人的提名介绍:一是将党派团体推荐县级领导和科、委、办负责人作为代表候选人的比例限制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二是排列候选人名单时,一律以姓名笔画为序;三是组织候选人在选举日前与选民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