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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发布日期:2024/1/5 8:50: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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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1985年以前陇南地区一级没有专门的人大工作机构,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地委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由分管领导主抓,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工作。
1985年3月始设立人大专门机构,至今已30年,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陇南地区联络处时期(1985.03—1991.0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1985年3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武都地区联络处成立,县级建制。6月,因区划变动武都地区联络处改名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陇南地区联络处。8月,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共陇南地委决定,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陇南地区联络处对内即为地委人大工作处。这一时期联络处主任由地委副书记兼任,配备专职副主任(处长)1名,负责联络处日常工作。联络处受省人大常委会和地委的双重领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立足陇南实际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一是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和在本地区的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传达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精神,了解工作情况,通报政情,听取意见建议,汇报地委召开有关会议,组织交流经验,整体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水平。二是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主要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地委安排,组织在本地区的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就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就中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和调研,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促进相关工作。三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在地委领导下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地区联络处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
第二阶段: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陇南地区人大工委时期(1991.03—2004.12)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1990年10月31日甘肃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区联络处改设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改设后的工作委员会为正地级建制,是省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对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991年3月23日,陇南地委将陇南地区人大联络处改名为“甘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陇南地区工作委员会”。1991年5月,甘肃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制定和颁布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并任命了陇南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陇南地区人大工委正式成立运行。
按照《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地区人大工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调查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调查了解地区行署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以及关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科技、卫生、民政、民族等方面的决议决定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调查了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的执法情况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地区行政公署、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对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本地区的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关于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联系辖区内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查活动,并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检查、指导本地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待并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办理本地区内的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组建代表团的有关事宜;以及承办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陇南地区人大工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地委领导下,建立健全与地区行政公署、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工作联系等制度,不断拓宽思路,积极在联系上做文章,在办理上下功夫,认真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对陇南地区“一署两院”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具体工作;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辖区内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查活动;汇报地委适时组织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推动陇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
第三阶段:陇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时期(2004.12—)随着陇南地区撤地设市,2004年12月26日—30日,陇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武都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陇南市第一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是陇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权建设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陇南的民主法治建设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15项职权,通常概括为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陇南市人大常委会是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组成,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陇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从2004年12月成立至现在,共经历3届 。其中,由于我省不同地区撤地设市时间不一,为了全省市州统一换届,根据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陇南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任期两年多时间。
陇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15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69次,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议题1558个,作出决议决定206项,依法任免干部824人次,选举陇南市出席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8名,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陇南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陇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一至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各有亮点。第一届在开展正常工作的同时,最鲜明的是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和周边省市经验,加强自身建设,制定了17项常委会工作制度和28项机关工作制度,保障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行。第二届认真贯彻实施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市人大工作进一步发展提高奠定了基础。第三届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探索、勇于实践,推动人大工作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发展、在服务中提高,使人大工作服务大局更加主动,调查研究更加深入,联系工作更加紧密,指导工作更加有力,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上取得了新进步,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加快全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作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