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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陇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3-09-08 来源:陇南人大


关于征求陇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意见的公告


为了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项目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共识,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对《陇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可以提出新的立法建议项目,也可以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的立法项目提出意见,对新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或者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意见建议,请简要说明理由。意见可以书面或者以邮件的形式寄送,也可以电话联系告知,或者在“陇南人大”微信公众号下方留言。


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黄 钺 8263931

传真:8263939

电子邮箱:lnrdfgw@163.com

通讯地址:陇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

区市统办大楼主楼 1203 室)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

(征求意见稿)


依照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2022—2026 年)立法规划,按照突出重点、注重质量、有效接续、梯次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市立法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审议项目

1.修改《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

市人大常委会1月底前一审通过,3月底前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主办,其他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参与。

2.制定出台《陇南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5月完成二审,7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住建局主办,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主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与。

3. 制定出台《陇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7月完成二审,9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主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与。

二、预备项目

1. 完成《陇南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一审

市人大常委会3月完成一审,年内开展调研、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与。

2. 完成《陇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一审

市人大常委会5月完成一审,年内开展调研、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市住建局主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与。

3. 完成《陇南市区南北两山绿化条例》一审

市人大常委会9月完成一审,年内开展调研、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市林草局主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与。

三、调研项目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有关立法项目进行前期论证、评估和调研,启动立法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