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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发布日期:2024/2/3 10:27: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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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漆文忠、张永刚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2月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漆文忠、张永刚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