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决议决定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3/30 10:07:00
作者:陇南人大
点击量:201
打印
分享到:
(2021年3月30日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发展大局,依法惩治犯罪,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深化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陇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