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1/28 16:45:10

作者:编辑

点击量:768

打印

分享到:

(2023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条: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下一条: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的决定